.: 一定要這樣硬碰硬嗎?
別人要捧我、讚我、誇我、損我、批我、罵我...
我打從心底認為
只要其中沒有涉及誤會或歪曲事實
那真的都是人家的自由
我再怎樣高興或不高興 都沒權利去干涉
反之亦然
我有眼睛可以看 有嘴巴可以說 有雙手可以敲鍵盤
除非本人造假、誤解
否則誰都不能拿我如何
若是讓你困擾或不開心
我只能說我深感遺憾
但我絕對沒有錯
當然 有交情那就又不一樣
打聲招呼
我還是可以不把你個人蒐藏了幾百G愛情動作片的事情拿來到處聲張
不過
有時候事情也不是單純論對錯就可以的
假設我樂善好施
雖說鄰里之間皆有聽聞 但早就習以為常
你卻把這事拿去向媒體爆料領獎金
不管獎金有多少 最後是不是真的有領到獎金
你若再跟我講這是言論自由
我聽得進去的話 我隨便你
可能我會很爽 畢竟難得可以出點風頭
可能我會很怒 低調度日的小小心願無端被破壞
不論如何
想爆料之前 何妨先打根菸來認識一下?
或許我並不願意(不限品牌菸種 謝謝)
真領到獎金 好歹也得請我喝個涼的吧?
即使我並不口渴(低標是$20飲冰室奶茶 謝謝)
重點在哪裡?差別在哪裡?
個人以為就是"kimochi"
因為有人"可能"得以從中拿到好處
於是我的kimochi就會怪怪的
會覺得像是莫名其妙地被人家給利用了
其實有時候我們自以為是好意
但別人未必可以接受
就像叔叔我三不五時就愛碎碎唸 想要為網路道德重整大業盡點心力
結果卻是越來越顧人怨
鬼才管我好不好意
這兩天很熱鬧 有一些人正專注地討論著一個話題
裡頭許多人我都認識:
相交十年以上可以借錢的、萍水相逢但沒交談過的、哈囉吃飽未就再見沒話說的、
總是被我找來當救火隊的、賜我一方容身之地的、常常被我騷擾幫忙抓東西的...
交情或深或淺或無 總之都不是仇人
也因此讓鄉愿的我越看越緊張
如果道理可以越說越明 然後理出一套規範
這當然是造福鄉梓的功德一件 我會深深感佩
但如果最後不歡而散 也沒個結論
往後依舊是你說你的理 我做我的事
這就未免太傷元氣了
到時候我這當朋友的也不免尷尬
無論如何
都大人大種了
都學有專精
都見過世面
過程之中的種種分寸 每個人應該都會自行拿捏吧?!
至少 大家都不是小學生了
應該不會因為我跟你的意見不一樣
因此以後你就說要跟我壞吧?!
別這樣咩...
就算是親如父母子女也會有意見相左的時候
何況朋友、路人?
哈哈...
這只是住在白目屋的老頭又在碎碎唸
想正經討論事情的別走錯地方喔:)
※行政院衛生署警告:吸菸有害健康!



.: 回應
哈哈
這次我應該可以自動對號佔一個位置吧(而且排名挺前面的:p)
這幾天真的很熱鬧啊
情理法大家討論的好不熱鬧
朋友也忙
還要私下跟我說不是針對你喔
我想我的立場大概以在ROACH家這則留言(2006/5/7 7:51)最清楚了
由 小毛 發表于 2006-05-07, 09:00
湯姆
那我大概是第二類組吧:P
看到你這篇 不禁笑開了
真是一篇甜在心的文字啊
由 女奴 發表于 2006-05-07, 10:39
To 小毛:
不好意思
既然大家認識這麼久 那我就老實說了吧
妳的立場是否有表達得清楚 從來不是我關注的重點
我關注的重點是─
妳已經欠我一瓶飲冰室奶茶!
講了那麼多 我真的很口渴啊:p~~~
To 女奴:
想當年 千真萬確
可是曾經有人叫我"小甜甜"
甜在心只是我的本職學能之一啊...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7, 11:37
一點都不把我放在心上還想喝奶茶?!
哼哼哼
好吧
欠了就欠了
第一次去買飲冰室奶茶..
由 小毛 發表于 2006-05-07, 12:17
被湯姆認識十年才有可能被開口借錢
還好還好,即使今天開始和湯姆同居同吃同那個
我要累積到十年大限好像還很久
由 果某某 發表于 2006-05-07, 16:30
To 果某某:
這種事情是要看緣分滴
只要投緣 即使剛才認識兩天也是無妨:p
另 "那個"是"哪個"?@_@a
由 ROXYTOM 發表于 2006-05-07, 19:07
果爺
原來你是怕十年大限轉眼就到
怕我很快就要來向你借錢
所以我想請你喝個茶也到等等等等等好久?)
由 女奴 發表于 2006-05-07, 22:04
搞不好是怕一見到人
不用等妳開口
自己就開始猛掏口袋了:p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7, 22:55
我也來對號入座
放心,不會打起來的
本來就只是針對事情在說,絕對不會影響私人情誼。
而且本來就是很小的事情
湯姆放心
由 小毛口中的朋友 發表于 2006-05-07, 22:56
看得出來
我很放心:)
話說回來
人家又幹嘛管我放不放心
我似乎太看得起自己了:p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7, 23:04
我也好想知道果爺要跟湯姆那個喔!!!
由 小毛口中的朋友 發表于 2006-05-07, 23:33
嘿嘿嘿
我有不只一個朋友喔
哈哈哈
要不要下回全部約出來一起喝茶
約在路邊一棵芭啦樹或其它樹下都好
就可以見證果爺倒底要和湯姆哪個了 :p
由 小毛 發表于 2006-05-08, 00:01
嗯...
莫非真的是想要硬碰硬嗎?...Orz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8, 00:51
硬碰硬會骨折啦
那個講出來就太那個了
女奴喝什麼茶?何時有過這事?
由 果那個 發表于 2006-05-08, 02:35
「哈哈哈」
這是前天(5/7零晨)第一次自到這篇想留而流掉的
「花哈哈哈哈」
這是昨天看了留言想留又流掉的
「....」
如果今天趁午飯時間溜上來留的還是流掉的話,這大概是我想留的。
由 六月 發表于 2006-05-08, 15:11
To 六月:
希望妳的下巴還沒掉
總之 不管果爺是想哪個
我個人倒是比較想那個─
考慮一下小毛的建議 找一天約在榕樹下
把果爺抓起來阿魯巴
讓他跟榕樹硬碰硬...XD
(果爺得罪了...mOm)
由 ROXYTOM 發表于 2006-05-08, 18:57
這個議題我近來也在關注中
甚至看到聯播有一篇「一定要這樣硬碰硬嗎?」直覺就告訴我跟這話題有關XD
話說回來,這可是我第一次在這裡留言
也算是萍水相逢,呵呵..
由 Robbin 發表于 2006-05-08, 22:10
非也非也...
討論到現在 真相已經越來越明
其實本文跟那話題無關
而是跟"阿魯巴"有關
畢竟那才是"硬碰硬"的最高境界啊...*遠目*
※行政院教育部警告:阿魯巴可能造成人體永久性傷害!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8, 22:47
阿湯哥
看完這篇
我確定您才是kuso最高藝術指導
XD
摘一下吧?
由 凱洛 發表于 2006-05-09, 01:35
如果參與回應者沒意見的話 我是無所謂啦:p
(有嗎?有嗎?到底有沒有啦?)
哇~!
這又讓我思考起另外一個之前沒想過的問題了...
或許是我庸人自擾吧:p
(認真魔人又現身了...Orz)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9, 01:39
害我想起一部電影
去年在馬倫巴
今年在阿魯巴
硬碰硬的下場,會違反國家育林法
榕樹種植不易,把樹給撞裂,不是好的示範
所謂陰陽調合,就是一硬一軟,此為正道
硬碰硬,人類不好繁衍
這好像是老子(或莊子?)講的
由 果子(子要念第3聲) 發表于 2006-05-09, 09:10
沒有~~~
各年級的kuso代表好像快選出來了*笑*
四年級:硬果子
五年級:榕樹公
六年級:凱洛太妃糖
由 小毛子 發表于 2006-05-09, 10:05
To 果子:
推"今年在阿魯巴"...XD
To 小毛子:
我不是五年級
我是五字頭
謝謝!:p
由 湯姆 發表于 2006-05-09,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