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啟超:最苦與最樂
人生什麼事最苦呢?貧嗎?不是。失意嗎?不是。老嗎?死嗎?都不是。我說人生最苦的事,莫苦於身上背著一種未了的責任。人若能知足,雖貧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雖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難免的事,達觀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麼苦。獨是凡人生在世間一天,便有一天應該的事。該做的事沒有做完,便像是有幾千斤重擔子壓在肩頭,再苦是沒有的了。為什麼呢?因為受那良心責備不過,要逃躲也沒處逃躲呀!
答應人辦一件事沒有辦,欠了人的錢沒有還,受了人的恩惠沒有報答,得罪了人沒有賠禮,這就連這個人的面也幾乎不敢見他;縱然不見他的面,睡裡夢裡,都像有他的影子來纏著我。為什麼呢?因為覺得對不住他呀!因為自己對他的責任,還沒有解除呀!不獨是對於一個人如此,就是對於家庭、對於社會、對於國家,乃至對於自己,都是如此。凡屬我受過他好處的人,我對於他便有了責任。凡屬我應該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夠做得到的,我對於這件事便有了責任。凡屬我自己打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現在的自己和將來的自己立了一種契約,便是自己對於自己加一層責任。有了這責任,那良心便時時刻刻監督在後頭,一日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夜裡頭便是過的苦痛日子;一生應盡的責任沒有盡,便死也帶著苦痛往墳墓裡去。這種苦痛卻比不得普通的貧困老死,可以達觀排解得來。所以我說人生沒有苦痛便罷,若有苦痛,當然沒有比這個加重的了。
翻過來看,什麼事最快樂呢?自然責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樂事。古語說得好:「如釋重負」;俗語亦說是:「心上一塊石頭落了地」。人到這個時候,那種輕鬆愉快,直是不可以言語形容。責任越重大,負責的日子越久長,到責任完了時,海闊天空,心安理得,那快樂還要加幾倍哩!大抵天下事從苦中得來的樂才算真樂。人生須知道有負責任的苦處,才能知道有盡責任的樂處。這種苦樂循環,便是這有活力的人間一種趣味。卻是不盡責任,受良心責備,這些苦都是自己找來的。一翻過去,處處盡責任,便處處快樂;時時盡責任,便時時快樂。快樂之權,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說:「無入而不自得」,正是這種作用。
然則為什麼孟子又說:「君子有終身之憂」呢?因為越是聖賢豪傑,他負的責任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這種種責任來攬在身上,肩頭的擔子從沒有放下的時節。曾子還說哩:「任重而道遠」,「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那仁人志士的憂民憂國,那諸聖諸佛的悲天憫人,雖說他是一輩子感受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裡盡責任,便日日在那裡得苦中真樂,所以他到底還是樂,不是苦呀!
有人說:「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我若是將責任卸卻,豈不是就永遠沒有苦了嗎?」這卻不然,責任是要解除了才沒有,並不是卸了就沒有。人生若能永遠像兩三歲小孩,本來沒有責任,那就本來沒有苦。到了長成,責任自然壓在你的肩頭上,如何能躲?不過有大小的分別罷了。盡得大的責任,就得大快樂;盡得小的責任,就得小快樂。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遠不能解除了。

.: 回應
有人會相信嗎?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相信
但我不信
所以我不是人
咦?
由 果子離 發表于 2005-01-04, 18:41
難怪人家叫你天神...mOm
由 ROXYTOM 發表于 2005-01-04, 20:18
真的很難教人相信啊
如果是詩啊詞的
甚或如浮生六記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明明察秋毫點點點
還比較易取信於人
沒事背一篇白話文???
由 是餅也是人 發表于 2005-01-06, 13:43
這篇有點像老闆最愛的"勞工信念"
還是軍中的"各參業務守則"
由 fetus 發表于 2005-01-06, 15:06
To 小毛:
還當真咧...
這當然是箍到的
雖然當年的確背過
但就算我還記得這課文 也懶得打字啊
To fetus:
可是我覺得講得很有道理耶
(我似乎越來越像老頭了...@@")
由 ROXYTOM 發表于 2005-01-06, 17:45
我也知道有道理啊!
但是就像跟心儀的女性說話時
"我愛你"常說就會被嫌煩了...
(也可能我比較必淑)
由 fetus 發表于 2005-01-09, 03:34
fetus君:
咦?
有女孩子聽心儀的人說'我愛妳'太多次會嫌煩的呀? :)
(通常是不肯講才會被嫌呦)
(Tom: 第N次在你家留言整台PC當掉了...sigh)
由 飛馬 發表于 2005-01-09, 10:27
莫非妳的PC八字太輕?!:p
由 ROXYTOM 發表于 2005-01-09, 10:29
看樣子還沒擺脫3C終結者的污名
碰什麼壞什麼
:(
由 飛馬 發表于 2005-01-09, 11:40
吼.我還相信你是真的背出來的...還在想說"媽啊,怎麼有人這麼無聊...".....
由 小貓 發表于 2005-01-09, 13:34
起初,我還真的相信咧!
不過,如果有人能厲害到連標點符號都背的起來,還真了不起……
由 Matrix 發表于 2005-01-09, 16:56
别怀疑~~~是真的!!!!!
由 天使 發表于 2005-02-15, 18:01